2026-04-17

本文探讨了由同一主体紧密控制的子公司之间的关联公司转移,是如何掩盖价值在不同法律独立实体间的真实流向的,尤其在各实体分别独立融资、设立担保且债权人预期存在差异的情况下更为突出。文章分析了当无法获取交易层面数据时,舞弊调查师如何利用单体财务报表及披露信息评估此类交易模式,包括自主决策的关联公司预付款及合并现金流量表所带来的风险。
德勤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受当事人律师委托,就某一特定项目房地产开发实体涉诉案件中,单体财务报表披露事项提供法务会计专业意见。在审阅相关披露信息时,一个核心问题凸显:当流动性资产或价值在各法律实体间转移,而有担保债务尚未清偿时,关联公司交易极易引发债权人的重大关切。此类交易虽可能反映正常商业运营实际情况,包括项目资金拨付、共享服务及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等,但也会影响债权人对借款人财务状况、可动用担保资产及履约偿债能力的评估。
关联公司往来余额及关联方之间的价值流动相关问题,往往无法仅通过法务会计视角厘清。此类问题通常处于法务会计、财务报告与破产清算的交叉领域。本文所述观点不构成法律结论,仅为法务专业人士在处理破产相关事项时常见的实务考量。本文将从三个维度,构建一套评估关联方之间价值流动所涉债权人风险的实务框架。
业务背景:一项引发延伸问题的法务委托事项
本所法务会计团队受一家财产及意外伤害保险公司的律师委托,参与某特定项目房地产开发实体(下称“项目实体”)提起的诉讼相关工作。该纠纷源于一大型多单元住宅项目施工期间发生的火灾,项目实体就此主张财产损失及工期延误相关赔偿。本案同时涉及大范围破产相关程序,多家关联房产持有实体已进入法院监管的重组程序。
公开报告及法院相关材料均反映出一个反复出现的核心问题:项目实体集团财务状况承压,有担保债权人质疑其收入与费用是否在各业务板块及项目间混同核算。在此背景下,委托方律师另行要求本团队编制一份保密备忘录,就项目实体提交的宣誓书中披露的单体财务报表发表意见与观察结论。本团队仅基于存档的财务报表及相关披露信息开展分析,无法获取明细分类账、交易层面佐证材料、总账数据、会计分录及管理层说明。即便受限于此,已披露的财务报表及附注仍显示,参与共享施工与资金调配的关联方之间存在大额往来应收、应付款项。本次委托并未得出此类转移行为不合规的结论,但表明相关问题需跳出纯法务会计视角开展综合分析。
会计视角:合并报表所掩盖的事实
会计视角有助于解释为何关联公司交易在财务报告中可能显得不突出,以及为何这无法消除债权人在法律实体层面的担忧。
关联公司转移是指受同一控制的各实体之间发生的现金、资产、服务或其他价值的流动。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集团内部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及现金流量在合并过程中全额抵销,以将集团作为单一经济主体列报。这仅是报告层面的处理结果,并不意味着法律实体合并、特定主体债务消灭,也不会将债权人的担保安排转化为集团层面的债权。
这一区别在涉及关联公司转移的情形中尤为重要。一笔在合并报表中抵销的余额,若反映以下情况,对债权人而言仍可能具有重大相关性:
流动性资产大规模转出借款方实体
对关联方资金的依赖
无担保或无书面依据、回收存在不确定性的债权
换言之,合并报表可能简化了集团的财务状况呈现,却掩盖了债权人的核心关切:在享有债权的特定主体内部,究竟发生了什么?
破产视角:财务困境下法律主体独立性为何重要
破产视角揭示了集团陷入财务困境时,关联公司交易为何愈发重要,以及法律主体独立性在重组程序中的关键意义。
在困境情形下,专业人士、债权人及法院通常会关注价值能否在法律实体层面得到可靠追溯。这一关注点的转变至关重要,因为破产程序往往涉及多家关联借款方、不同的有担保债权人及独立的担保资产池。在此类情形下,集团内部可自由调配流动性的假设可能受到质疑,尤其是在法定权利仅针对特定借款方、且关联公司安排缺乏正式文件或依据不足时。
破产视角也强调了保持职业怀疑的重要性。在以下情形中,专业人士不应直接采信关联公司余额的账面记录:
会计记录显示大额关联公司交易,但缺乏充分的依据资料
会计分录由集中统一入账
款项结算不具备独立交易特征
转移行为的合理性未留存清晰书面记录
财务记录可能仅体现会计处理结果,却未清晰反映价值流动、可执行债务的存在,以及实务中是否遵循了法律主体独立原则。
若关联企业在运营上作为整体开展业务,在法律上却分立为不同主体,该问题将更为突出。在此类情形下,往往难以厘清特定成本由哪一主体承担、款项支付使哪一主体受益,以及账面记载的应收款项实质上能否收回。一旦主体边界模糊,后续梳理工作将极为复杂,部分情况下财务记录本身也会成为争议焦点。
在正式破产程序中,破产管理人、监管人或受托人有权调取财务记录、调查交易行为、核查相关操作并评估财务信息的可靠性,以维护债权人利益。当常规财务报表披露及文件无法清晰反映企业内部价值流动情况时,该项职权尤为关键。
对于为债权人提供咨询服务的法务会计师与舞弊审查人员而言,破产视角并非取代法务或会计分析,而是强调需要验证现有信息的可靠性,并判断是否有必要启动正式调查程序。
由此得出的核心启示是,关联公司交易在正式破产案件中愈发重要,不仅因为相关余额规模较大,更在于当涉及债权回收、受偿优先级及担保权利时,文件依据不清晰、资金调配随意及主体边界模糊等问题将成为关键因素。
法务视角:哪些内容可以追溯
从法务角度来看,核心问题并非关联公司交易是否存在。在许多集团中,此类交易不可避免。实务层面的关键在于,关联方之间的价值流动能否在法律实体层面被还原、解释并评估。
为债权人提供咨询的专业人士,核心关注点在于借款方自身是否保留了足够的流动性与价值以履行自身义务,还是相关价值被转移至集团内其他实体。
从债权人角度,当价值流动影响借款方的现金状况、还款能力、契约履约情况或担保资产规模时,此类流动便具有重要意义。以债权人为导向的法务核查应提出针对性问题,并调取相关文件,厘清价值在各借款方之间的流动方式,以及该流动是否透明、有据可依。
以下所列问题与文件调取清单仅为示例,并非全部,应根据案件事实及债权人关注的问题进行调整。
需要提出的问题:
存在哪些关联公司协议,其条款、受偿优先级、还款触发条件及从属安排如何约定?
相关信贷文件对关联公司转移(如限制性支付、允许的分配、关联公司借款及投资)有何许可或限制,相关约定条件是否已满足?
关联公司转移由谁批准,存在何种监督机制?
管理层如何识别、记录并监督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关联方安排的商业合理性是什么?此类安排如何与各主体的运营及融资结构相匹配?
需要调取的文件:
会计与交易记录
关联公司台账、账龄表、结算记录、支持性发票、记账凭证依据及审批文件
关联公司收费的公允价值或定价依据,包括可获取的第三方可比定价资料
融资、法律及债权人保障文件
现金管理政策,以及各类关联公司借款或融资协议,包括还款条款及各类优先级、从属安排
担保函、支持函、交叉违约条款及现金管理协议
合同约定的抵销或净额结算权利,以及内部净额结算操作惯例
治理与组织文件
法律实体组织结构图、核心管理层及董事会成员名单,以及资金管理权限分配与相关董事会审批文件
即便无法获取完整记录,财务报表及附注仍可能释放重要信号。在我们的法务会计项目中,从单体流动性与文件记录角度来看,有两点尤为突出:
流动性与经营业绩并不总是匹配。单体财务披露显示,项目实体经营状况不佳的期间,仍有资金向关联方拨付或与关联方结算。从债权人风险角度看,问题不在于行为不当,而在于借款方是否保留了与其自身义务相匹配的流动性。
条款具有随意性且文件记录简略。财务报表附注将关联方余额描述为无担保、无息、无明确还款期限,资金拨付与偿还按需进行,还款安排具有自主性。此类安排本身并非异常,但缺乏书面记载的还款触发条件、优先级及从属安排,会加大评估价值流动方向及不同法律主体间流动性管理方式的难度。
即便专业人士仅能查阅财务报表、附注及宣誓书,已披露的关联方余额组合、载明条款及债权人关切点,仍可用于判断价值可能的流动方向及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事项。有限的披露或许无法解答全部问题,但能帮助锁定正确的问题。
审慎评估风险
尽管我们受委托作为法务会计师对单体财务报表披露事项发表意见,但相关问题同时受财务报告准则与破产法律规则影响。法务、会计与破产三个视角,共同助力理解关联方价值流动方式及其对债权人的潜在影响。
综合上述视角,可形成一套评估债权人风险的实务框架。在实务中,这意味着要立足法律实体而非合并集团层面;追溯资金往来主体,评估余额条款与结算记录,结合经营业绩检验流动性,并核查转移行为的审批主体及原因。
关联公司交易本身并非必然存在问题。当价值跨越借款主体边界流动时,要充分评估其重要性,最好结合合并报表可能掩盖的信息、财务困境下法律主体独立的意义,以及最终可在法律实体层面追溯并佐证的价值流动情况综合判断。
原文标题:
When Value Moves: Intercompany Transfers, Transparency and Creditor Risk
By Omar Metwali, CFE, CPA Destin Di Giovanni, CFE, CPA, CA, CBV Rachel Ryman, CPA, CA, CBV Stacey Greenbaum, CPA, CA, CIRP, L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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