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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机床”财务舞弊造假案

2019-06-06

01公司背景


*ST昆机为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昆明机床),公司主要制造大型精密机床,曾先后研发出140多个“中国第一台”,其产品大多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公司的前身为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于1993年,是我国首批到香港上市的股份制规范化试点企业,也是云南省和国内装备行业唯一在境内、外上市的A+H股上市公司。



02调查发现


作为经营业绩不佳的上市公司,为避免连续亏损而面临退市风险及业绩考核压力,通过虚增收入和利润,粉饰业务是常用造假手段。上市公司昆明机床也为实现上述目的而虚增收入,公司时任董事长王兴亲自策划公司连续三年虚增共计4.83亿元收入,严重漠视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背离诚信忠实义务


近几年昆明机床经济效益持续下滑,2017年又自爆财务造假丑闻。2017年3月20日,*ST昆机发布公告称,“在2016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发现公司2016年年度存在存货不实、收入跨期等问题”,公司立刻展开了自查,发现以往年度也存在财务违规的重大问题。2017年5月23日, *ST昆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面临退市的风险。


“2017年初,证监会云南局在督促昆明机床做好年报审计过程中发现昆明机床年报可能存在毛利率为负的情况,提醒审计机构注意,3月20日审计机构发现公司存在存货不实、收入跨期等问题,当月22日调查组就进驻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公司2013年以来年报披露都存在重大违规行为。”一位调查组人员对《财经》记者回忆。调查结果让市场震惊,造假手段和细节也随之曝光。


昆明机床2013年至2015年通过跨期确认收入、虚计收入和虚增合同价格三种方式虚增收入4.83亿元。同期,公司披露的存货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并通过少计提辞退福利和高管薪酬的方式虚增利润2960.86万元。



03造假具体手段


虚增收入方面, 机床2013年至2015年通过虚构合同、虚构发货单、虚构运输协议、设置账外产成品库房、提前确认销售收入等,以跨期确认收入和虚计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


同期,昆明机床与相关经销商或者客户签订真实的销售合同,在经销商或客户支付部分货款后,产品未发货前即提前确认收入,将当年未实际按合同履约生产、发运机床的收入跨期确认至该年度,以达到虚增当年利润的目的。此外,昆明机床还存在将2014年实际履行合同取得的3笔收入调整确认至2015年度的情况。


此外,上述时期内,昆明机床与部分经销商或客户签订合同,经销商或客户虚假采购昆明机床产品并预付定金,但最终并不提货,后期通过第三方绕账等方式将定金退回客户,或者直接按照客户退货进行处理,完成虚假销售。在此过程中,昆明机床虚构合同、发货单、运输协议等单据,通过虚构交易的方式来虚计收入,以达到虚增当年利润的目的。



04动因分析


通过对*ST昆机财务造假案例的了解,发现其造假动因是多方面的,具体有以下几点。


1.  利益驱使其制造虚假繁荣


昆明机床一直是行业内的领先企业,但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低迷、市场需求疲弱的影响,其经济效益呈弱势运行的状态,A股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想要扭转目前经营困境,需得融资整改。受融资整改的利益驱使,昆明机床需要制造虚假繁荣,最终走向了财务造假的错误道路。

 

2.  迫于退市的生存压力


昆明机床作为云南省和国内装备行业唯一的A+H股上市公司,其有着巨大的生存压力,已经连续两年亏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面临着退市的风险。阅读昆明机床2012~2016年的财务报表,发现其只有2013年实现了盈利,净利润为852万元,而其他年份皆是亏损,2016年的亏损额甚至达到了2.4亿元。2017年3月20日昆明机床自爆了其以往年度存在财务造假的事实,这很可能说明其过去五年的营业皆处于亏损状态,由于巨大的上市压力促使其选择财务造假。


3.  内部控制失效,外部监督不成体系


根据昆明机床2016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显示,其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其有效性。据了解, *ST昆机在披露2013年年度和2014年年度年报时均更换了财务总监,且有独立董事对此事项提出异议却遭到了否决,这一举动显示出昆明机床内控不完善。另外,我国上市公司的外部监督不成体系,此前 *ST昆机就曾因公司重组违反了法规,遭到了证监会的处罚,但是轻微的处罚并未阻止舞弊造假事件的发生,由此看来外部监督力还需提高。



05案件总结


*ST昆机财务造假事件的发生是多方原因造成的,要想减少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应建立一套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将监督力贯彻到实处。


(一)上市公司应完善内部监督制度


在本案例中,昆明机床的内控有重大缺失,在披露2013~2014年年度年报时均更换了财务总监,独立董事的异议也被否决,对此,上市公司应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和审计委员制度,防止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情形发生,增强内部监督力。

 

(二)中介机构要构建有效的会计监督体系


会计事务所作为中介机构为上市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应保持独立性。昆明机床2013~2016年的审计工作由毕马威和瑞华负责,这两家会计事务所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此次财务造假事件他们都难辞其咎。


中介机构需得构建有效的会计监督体系。对内要完善内部问责机制,项目负责人要承担起管理责任,掌控好项目遴选、项目论证、原始材料提供、项目执行等各个环节,各个环节的签字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做到责任到人。


参考链接:

ST 昆明财务造假的案例的研究》

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8/1011/8033062044001126.shtm

昆明机床为保壳铤而走险,高层联手造假虚增收入4.83亿》

http://www.yidianzixun.com/0IeU6tYl